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
【學位證書領取時程及地點】
學位證書領取時間 |
領取地點 |
承辦單位 |
113.12.23至114.02.14(W5) |
請依所屬系所之校區領取學位證書 l 雙和校區:教研大樓4樓 聯合行政中(公衛學院、醫科學院、人社學院、醫工學院、管理學院) |
註冊組 |
【離校流程】
事項 |
說明 |
1 符合畢業資格 |
l 通過畢業門檻。 |
2 |
l 符合畢業資格者,始得辦理離校程序。應完成事項(呈現V): |
3 |
l 教務學務系統呈現「可領取」,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過卡後歸還。 |
4 |
l 學位證書 |
l 數位學位證書 |
※ 畢業代表座談會中以簡報文字宣達事項,包含圖書館之圖書歸還與清償、保管組之學位服歸還等,僅為提醒畢業生,實則不影響學位證書之領取;惟同學應注意是否有欠款或資源未歸還等情事,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
※ 各單位辦理事項說明,詳如附檔。如有問題逕洽承辦單位。
※ 數位學位證書驗證流程
(資料來源: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