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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國營養師資格(請檢附證書影本)。
2. 具營養相關⼯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CDE)或⻑照Level1證照等資格尤佳。
3. 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能⼒。
4. 限本國籍者,且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分。
5.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政處分者。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相似職務,請於到職前完成解任登記)。

⼯作項⽬:
⼀. 執⾏社區營養⼯作:
1. 執⾏營養諮詢⾨診、營養風險篩檢及諮詢衛教。
2. 營養不良個案追蹤與管理。
3. ⾄社區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4. 輔導社區據點及餐飲業者⾼齡友善健康飲食。
5. 輔導餐飲業者加入健康地圖、營養衛教宣導及⾏銷。
6. 依衛⽣局-社區營養推廣中⼼指⽰完成交辦事項及業務。

⼆. 配合衛⽣所之公共衛⽣、預防及延緩失能等業務推動,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有效期間:
114/06/06~114/06/15

⼯作地址:
231003新北市新店區衛⽣所

薪資待遇:
45,624~47,850元(享勞、健保及年終獎⾦-依在職比例計給)。

報名⽅式及應繳資料:
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6⽉15⽇(星期⽇)17時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衛⽣所/葉護理師兼護理⻑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新店區衛⽣所約⽤營養師職務」。
(1) 履歷表(請註明⽩天連絡電話)
(2) 營養師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 國⺠⾝分證(正、反⾯)
(5) 執業執照(正、反⾯)
(6) 學經歷證明文件
(7) 相關服務證明文件(證明具實際執業經驗,勿檢附執業登記資料)
※除履歷表為正本並應經本⼈簽章外,其餘證明文件皆以A4影本繳交(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以國外學歷應徵,所持國外學歷應確屬教育部彙整之外國⼤學參考名冊所列⼤專院校,並請繳交:
(1) 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2) 護照影本(請附繳載有英文姓名、出⽣⽇期、貼附相片之影本)。
(3) 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甄選⽅式:
⾯試,甄選當⽇請攜帶國⺠⾝分證正本。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通知⾯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備註:
1. 本所將依⾯試結果成績依序擇優錄取正、備取⼈員,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作業,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 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通知派補,惟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式:
聯絡⼈:葉護理師兼護理⻑
聯絡電話:(02)29113984分機300
電⼦郵件:AB7358@ms.ntpc.gov.tw